青羊新闻:2017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3)

发布时间:2018-01-09 12: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2017年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综述(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总结典型经验,推动解决问题。中央纪委派人到辽宁省丹东市蹲点调研,现场解剖麻雀,总结提炼县级监委组建有益经验,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参考。 凝...

——总结典型经验,推动解决问题。中央纪委派人到辽宁省丹东市蹲点调研,现场解剖“麻雀”,总结提炼县级监委组建有益经验,为其他试点地区提供参考。

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强大合力。全国人大、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服务大局、紧密配合,推动做好相关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齐心协力把党中央的要求落到实处。

先行先试,三省市试点为全国推开积累经验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事关全局、意义重大,既要积极坚定,又要稳妥审慎。根据中办印发的《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三省市按照中央确定的“蓝图”,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施工队”作用,先行先试、积累经验,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不断完善。三省市认真落实“既完善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监督”的要求,在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的同时,建立监察机构,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内在一致、高度互补。改革后,北京市监察对象达到99.7万人,较改革前增加78.7万人;山西省监察对象达到131.5万人,较改革前增加53万人;浙江省监察对象达到70.1万人,较改革前增加31.8万人。

反腐败领导体制不断健全。通过试点工作,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敢抓敢管、动真碰硬,问责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1至8月,北京市问责204人、13个党组织;山西省问责2514人;浙江省问责104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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