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公款吃喝要查,贪污侵占要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查(2)

发布时间:2018-02-10 21:4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公款吃喝要查,贪污侵占要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查(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根据《办法》,各级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是治理微腐败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并落实治理微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治...

根据《办法》,各级党委(党组)及基层党组织是治理“微腐败”的责任主体和工作主体,承担并落实治理“微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治理“微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履行治理“微腐败”工作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包括主动发现、严肃查处“微腐败”问题,组织开展通报曝光,运用多种方式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还包括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推进治理“微腐败”工作情况,对不认真落实责任或“微腐败”问题易发高发、反复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一案双查”,严格追责问责。

公款吃喝要查,贪污侵占要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查

 

成都将重点查处三类“微腐败”问题

在工作措施方面,《办法》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结合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对所属区域内“微腐败”现状开展分析研判,对有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采取具体工作措施开展治理。

党委巡察机构强化政治巡察,创新基层巡察方式,将治理“微腐败”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发现“微腐败”问题,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

纪检监察机关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微腐败”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建立快查快办快结机制,以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的态度查处“微腐败”案件。

成都将重点查处三类“微腐败”问题——

公款吃喝要查,贪污侵占要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也要查(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