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宪法根基(2)

发布时间:2018-02-28 09:2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筑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宪法根基(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贵州省务川县委副书记刘进表示,党中央的宪法修改建议,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各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果,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

贵州省务川县委副书记刘进表示,党中央的宪法修改建议,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各方面的新经验、新成果,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部署、发展方向、改革决策等都具有非凡的意义。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宪法与时俱进,就是要保证人民根本利益得以实现。

“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到‘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一字之变,蕴意深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徐汉明说,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囊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的动态整体建设,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飞跃。

将国家法治建设最新成果写入宪法,打造新时代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法律指南。

“对地方立法权的完善,是宪法修改建议的一个亮点,更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识。”辽宁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松表示,党中央对法治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的整体要求,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法治软硬实力同步提升。

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转隶干部王凉说,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充分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相互促进,保证国家的立法、行政、监察、司法等公权力在宪法框架下和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党中央的修宪建议,体现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精神,顺应时代发展潮流。”

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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