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电子眼处理新规9月1日实施 现阶段处理交通违法方式照旧(2)

发布时间:2018-03-09 12:2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电子眼处理新规9月1日实施 现阶段处理交通违法方式照旧(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据悉,通过该APP备案时,一名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3名驾驶人备案。另外,驾驶人可通过该APP或公...

据悉,通过该APP备案时,一名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3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3名驾驶人备案。另外,驾驶人可通过该APP或公安交管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备案,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交管12123”APP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时,驾驶人并不需要面签,在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就能申请备案。而在人工窗口销分时不需要备案车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核实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一车只能用三证


违规遭5日以上行拘


据了解,根据公安部2013施行的“一车管三证、一车用三证”规定,一辆机动车只限使用三本驾照“销分”,一本驾照最多只能用于三辆机动车扣分。


民警提醒,如果一辆车已经用3个以上驾驶证处理了电子眼交通违法,之后的处理人会被锁定进入“买卖记分”系统,需要填写《交通技术监控系统违法处理调查表》,并接受交警现场调查问询。在接受车辆违法行为处理时,如果被发现信息不相符,处理者涉嫌替别人扣分,提供虚假证据,一经查明,公安机关将根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手机如何办理


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


第一步:下载“交管12123”APP实名注册;


第二步:在首页选择“机动车”进入绑定车辆页面,选择“非本人机动车”,按照提示提交相应资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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