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两会时间,见证法治反腐坚定前行(2)

发布时间:2018-03-10 06: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两会时间,见证法治反腐坚定前行(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建立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创制之举,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党中央从全面从严治党出发,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改革及试点工作并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在此基础上使改革实践成果成为宪法规定,并制定监察法,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正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深化和发展。

努力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寻求微妙而精确的平衡,是立法者和执法者面临的永恒课题。监察法同样不例外,既重视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又重视严格保障被调查人权利。

一方面,各级监察委员会依法行使的监察权,不是行政监察、反贪反渎、预防腐败职能的简单叠加,而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既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又调查职务犯罪行为,可以说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实现了“一加一大于二、等于三”,将改变职务犯罪多头调查、“九龙治水”、重复劳动局面,既能有效杜绝“犯罪黑数”现象,又可大大提高惩治腐败的效率,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另一方面,根据监察法草案,被调查人的权利也将得到更为严格的保障。如果证据不扎实、不合法,轻则检察机关会退回补充调查,重则会被司法机关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影响案件的定罪量刑。而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则更是重大进步。监察法草案对留置措施规定了严格的程序和限制条件。认真比较监察法草案与刑事诉讼法就会发现,留置比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大大缩短。监察法草案还规定,调查人员进行讯问以及搜查、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应当全程录音录像,留存备查,这一点也比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更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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