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2)

发布时间:2018-03-19 19:5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进行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其中,交由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审议104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21件,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68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审议50件,外事委员会审议1件,华侨委员会审议6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审议41件,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13件,社会建设委员会审议21件。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代表提出的议案,是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为此,大会秘书处提出如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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