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2)

发布时间:2018-03-25 00:0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党和国家反腐败斗争进程中的重要里程碑(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举措,适应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面临新的更高要求。与之相比,我们国家原有的监察体制机制存在着明显不适应问题。一是监察范围过窄。改革之前,党内监督已经实现全覆盖,但行政监察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做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二是反腐败力量分散。改革之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依照党章党规对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行政监察机关依照行政监察法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察,检察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查处,反腐败职能既分别行使、又交叉重叠,需要整合、形成合力。三是体现集中统一领导不够。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制度优势还未能转化为治理效能,需要组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着力推进组织创新、体制创新、制度创新,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监察道路。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顶层设计和试点探索相结合,在从3省市向全国推开的实践中创新发展,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制度优势不断显现并转化为治理效能。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亲自谋划、领导、推动,作出顶层设计,指引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一步步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涉及政治权力、政治体制、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强调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调深化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调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是依据宪法制定监察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按照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从2016年11月起,在北京、山西、浙江3地先行试点,为改革探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党的十九大后,在全国推开试点工作,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经过一年多积极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为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依法开展监察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是对当今人类社会权力制约形式的创新实践。事实证明,党中央的这一重大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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