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制之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纪实(2)

发布时间:2018-03-26 11:3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制之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纪实(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

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2016年6至10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对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和指示。习近平总书记这些重要指示,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习近平总书记还先后在党的十八届六中、七中全会,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七次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为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省市先行先试,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为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打下坚实基础

“凡是重大改革都要进行试点。”2016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确定北京、山西、浙江三个试点省市,强调通过试点,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累经验。

经过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三个试点省市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2017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指出:“你们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上下了很大功夫,制度优势正在转化为治理效能,要运用好这一改革成果。”

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创制之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产生纪实(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