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网友热议监察体制改革】之九:纪检监察工作决不能搞“放水养鱼”(2)

发布时间:2018-04-09 17:4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网友热议监察体制改革】之九:纪检监察工作决不能搞“放水养鱼”(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到了村里,焦主任带着我将举报信反映的问题桩桩件件、事无巨细,都调查得水落石出,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行云流水。我最关心的套取粮食补贴问题,其...

到了村里,焦主任带着我将举报信反映的问题桩桩件件、事无巨细,都调查得水落石出,整个过程有条不紊、行云流水。我最关心的套取粮食补贴问题,其实是2016年土地确权时,由于个别村民联系不到,其土地对应的粮食补贴遂由村干部代领,在客观上给套取、贪污行为带来了便利。但经过认真调查,村干部并没有套取粮食补贴,更不存在我之前设想的违法犯罪情节。经过谈话,村干部也意识到了这个廉政风险,迅速采取了补救措施,将粮食补贴发放到位。

信访了结后,我心中的许多疑惑也慢慢解开了。纪检监察机关办信办案,必须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只要是涉嫌违反“六大纪律”的问题线索,都必须认真调查,逐一核实。在纪检监察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古人云:“酷烈之祸,多起于玩忽之人;盛满之功,常败于细微之事。”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决不能做“玩忽之人”,让党员干部的问题苗头发展为“酷烈之祸”;更不能对“细微之事”疏于防范,坐视党员干部的“腠理之疾”发展到“骨髓之痛”,最终无药可医。如果片面追求业务数量,为了办大案、挖窝案而“放水养鱼”,不仅不符合纪委监委政治机关的定位,更是对党和人民不负责任的表现。

县监委成立后,如何在工作理念、工作思路等方面迅速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新形势,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是对我们这些转隶干部的考验。回顾在监委工作的短短几个月,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有信心,也有能力勇往直前、不负使命。我也庆幸自己能够见证这个伟大新时代,投身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斗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本文由网友熊家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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