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担当显忠诚 奋进新时代——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综述(7)

发布时间:2018-04-18 16:4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担当显忠诚 奋进新时代——党的十九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综述(7)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强化自我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的要求,今年3月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强化自我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以贯之的要求,今年3月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指出,“要强化自我监督,在内部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十九大之后,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就要求中央纪委常委同志保持干净廉洁,以自身实际行动为广大纪检干部带好头、做标杆;随后,中央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机关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二次全会工作报告用4个“坚决”、1个“决不”,再次表明了中央纪委要“打扫干净庭院”、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要求,回应社会广泛关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拧紧自我监督的螺丝。在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和省级纪委监委干部培训班上,吉林省纪委副书记董天波介绍了吉林省纪委如何刀刃向内,清理门户不手软;山西省太原市纪委书记李吉山结合先行先试的经验谈如何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福建省纪委政策法规室主任郑翔从自身的角度谈如何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这些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践行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这一要求的生动写照。

强化自我约束,扎紧扎牢制度之笼。监察法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通过的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在内部制约和监督方面规定了严格措施,比如要求设立内部专门监督机构,建立监察人员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等。“强化自我监督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条件下开展工作”,成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深切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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