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青羊区首批335人取得积分入户资格(2)

发布时间:2018-10-12 11:4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青羊区首批335人取得积分入户资格(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青羊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青羊区首批共有335人取得积分入户资格,国庆大假后一周,每天都有众多市民前来办理积分入户手续。为了...

青羊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青羊区首批共有335人取得积分入户资格,国庆大假后一周,每天都有众多市民前来办理积分入户手续。为了全面保障和推进积分入户工作,让市民尽快办理好落户手续,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做足了准备,不仅开设了8个办理窗口,还全面实现立办立取,让市民不用等待就能现场领取户口簿。


区公安分局户籍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及市政府发布的2018年度4000名积分入户指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名单公示和复核工作已结束。因前期公示名单中部分人员放弃积分入户申请,在对放弃积分入户申请的人员予以排除后,按照积分高低顺序(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月数、居住年限等依次进行排位)依次递补,确定4000名申请人符合2018年度成都市积分入户条件,将名单予以公布。符合积分入户人员,须按照公安机关公布的入户须知提供对应材料,在2018年11月30日前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该负责人特别提醒,办理时间从即日起到2018年11月30日截止,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入户资格。如果逾期未办理,只有等来年再申请。此外,自有住所人员需到住房所在区域办证中心办理,租赁房屋人员到申请积分时的办证中心办理。


(杨雪怡 摄影报道)


●办理时需携带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省外人员需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有住所: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入本人住房的提供)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如入户地已有户口簿,还需要提供入户地户口簿)


●租赁房屋:


6、无房证明(办证中心54号窗口可打印)


7、集体户首页、同意入户证明(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


青羊区政务中心地址:文武路1号4楼


咨询电话:028-8664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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