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一)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2)

发布时间:2020-11-02 18:0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一)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湖北省委日前在全省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对被评为不合格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民主测评...

湖北省委日前在全省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并对检查考核结果进行了公开通报,对被评为不合格的3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民主测评差评率较高的53名厅级干部进行了约谈和发函提醒。

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一级带一级,传导压力与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落实体系初步形成。

强化宣传教育,念好知责明责的“紧箍咒”。普遍召开了落实主体责任会议,把落实“两个责任”纳入中心组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导。

开展约谈,力求责任传导“零衰减”。内蒙古、安徽、江西、山东、贵州等地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委书记、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国资委党委、纪委负责同志先后约谈154名企业主要负责人、纪委(纪检组)负责同志,各中央企业集团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约谈下属单位负责人7085人次。

加强检查考核,用好履职尽责的“加压阀”。安徽、海南、云南、公安部等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办法,对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结果运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山东、内蒙古、新疆等省区把“两个责任”的检查考核纳入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之中,并适当增加分值权重。

建立健全制度 强化责任追究

制度立起来,内容看得见,责任才不会空转。30个省区市和89个中央部门、单位的党委(党组)制定了落实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把主体责任具体化。主体责任清单制度、报告制度、约谈函询制度、述责述廉制度……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一批制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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