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新闻:深度关注 | 信贷腐败缘何多发(2)

发布时间:2021-11-02 15:3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深度关注 | 信贷腐败缘何多发(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驻工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制度设计看,工行在信贷管理上有前中后台三道防线,但是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由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合伙作...

驻工行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制度设计看,工行在信贷管理上有前中后台“三道防线”,但是从查办案件情况看,由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合伙作案等,“三道防线”作用发挥还不够到位。如谢明等人与一些贷审会成员形成利益共同体,大搞团团伙伙,弱化了风控屏障和制衡机制。一些监督管理流于形式,未能深入发现和揭示问题,监督成效有待提升。

对“一把手”权力制约不足,对“关键少数”监督还不够有力有效。目前,从商业银行各业务条线和管理事项的授权安排看,分行“一把手”是人权、事权、财权的最终责任人,尽管内部有集体审议机制,但是在“一把手”可以直接决定或影响员工岗位、薪酬、职务等情况下,有的党委班子集体决策机制流于形式,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形成“一言堂”。顾国明就利用手中权力和影响力,随意插手、干扰干部管理工作,任人唯亲、任人唯近,为特定对象安排到特定岗位“量身定做”岗位标准。监管部门主要负责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批,对这些“关键少数”正式履职后的监督不够有力有效。顾国明和谢明等人从参加工作起,就一直在一个地方分行工作,与当地企业产生千丝万缕联系,但组织上对他们的“两面人”行为却没有及时察觉。

主体责任不实,监督责任弱化。顾国明、谢明案的发生,暴露出工行部分党组织、纪检机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与党中央的要求还有差距,对“关键少数”的日常教育监督不足。案件也反映出有的领导干部在“三会一课”中走过场等问题。顾国明在被留置期间忏悔说:“自从1993年入党后,我已经很多年没有严肃认真地参加组织生活了。今天在留置间里重温入党誓词,此情此景,何其讽刺!”

推动完善“分级、分权、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对关键岗位履职用权形成有效制衡

针对顾国明、谢明案暴露的信贷风险防范制度机制失效等问题,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向工行党委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健全完善授信分权制约机制,加强对分行行长、风险总监和授信条线部门负责人等高风险岗位的监督管理。

围绕顾国明违规插手干预信贷投放问题进行责任倒查,对该案中不抵制、不报告、消极应付的上海分行原分管信贷条线的副行长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有关支行“一把手”和分行普惠、投行部门主要负责人等4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020年6月,工行发布《关于加强授信审批流程管理的意见》,推动完善“分级、分权、规避、制衡”的授信审批机制,目前已在境内分行全面落地。新规核心内容是通过优化前中后台各环节,压实全流程责任,建立健全权力制衡监督机制。例如,建立前台经营主责任人和中台审查主责任人制度,压实调查、审查职责;建立健全回避制衡机制,强化集体审议独立性,扩充专职委员队伍,避免参会委员固定化,明确会议主持人执行末位发言制,严禁提前定调;建立审批人分级管理制度,同层级审批人不少于2人,分散审批权;建立审结机制,审批人完成审批后还需报送行长或其授权人履行审结程序,审结人可否决或从严调整审批方案,强化审批履职监督;完善回避要求,明确行领导不得审批分管的营销部门直接报送或经营机构直接经营的债项业务等。

工行党委还针对资产质量攻坚重点督导、帮扶的境内分行,投融资管理基础薄弱、合规案防形势较为严峻的境内分行(机构)和综合化子公司等,派驻10名信贷风险官。信贷风险官负责派驻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执行“双线汇报”制度,发现风险事件、合规案防问题及时向总行和派驻机构党委一并报告,协助纪检监察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针对案件暴露的管党治行薄弱环节,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顾国明、谢明案发生后,工行党委和驻工行纪检监察组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剖析问题根源,研究部署整改措施;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围绕执行民主集中制、信贷等业务领域风险把控、制度建设、选人用人、监督管理五个方面进行自查,领导干部个人也围绕“上下级关系”“银企关系”等五个关系开展自查。

针对案件暴露的关键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驻工行纪检监察组推动工行党委修订《管理人员职务任期规定》,进一步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行党委管理“一把手”和副职干部的任期、最长任职期限和轮岗交流要求;推动工行党委严格执行关键岗位轮换等制度,目前一级(直属)分行班子中交流干部占比超过50%。与此同时,将执行管理人员职务任期规定情况作为巡视巡察中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韩亚栋 管筱璞)

深度关注 | 信贷腐败缘何多发(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