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新闻: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4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

发布时间:2017-10-10 10:08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每周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4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益阳市资阳区大码头街道金花湖资产管理委员会公款送礼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该委员会以理顺关系名义,用公款到相关部门单位拜年和春节慰问,花...

  2.益阳市资阳区大码头街道金花湖资产管理委员会公款送礼等问题。2012年至2016年,该委员会以理顺关系名义,用公款到相关部门单位拜年和春节慰问,花费51440元;组织干部、辖区党员借考察学习之名公款旅游,花费28616元;违规发放工作人员交通费、通讯费等津补贴41600元,其中委员会党支部书记郭光辉、党支部副书记龚芳强、会计陈菊仙、出纳刘瑞琴个人各得9100元,借调人员刘某个人得5200元。郭光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菊仙、刘瑞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龚芳强被批评教育。违纪资金已收缴。(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该站站长刘毓玲及王志晓、徐湛恩、张志忠等4名领导班子成员,以参加上级举办培训班名义,组织本站干部职工前往黑龙江、宁夏、安徽、内蒙古等地旅游共4批次,共计花费公款250817元,均在下属单位列支。2017年5月,刘毓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王志晓和徐湛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张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2.广宁县横山镇高村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高成娇及董贤常、肖广林、高国标等4名村干部自行商议决定,违规发放节日补贴、交通费、电话费共计68200元,以上4人各领取17050元。2017年4月,高成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董贤常、肖广林、高国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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