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联结路检 不定时设点管控尾气污染

发布时间:2017-11-13 13:4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联结路检 不定时设点管控尾气污染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车辆的实际排放已经超过检测排放的限值,排气测试结果不合格。”9日上午,在双楠大道龙桥路口,由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合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在路面设点对过...
  “车辆的实践排放已经超过检测排放的限值,排气测试后果不合格。”9日上午,在双楠小道龙桥路口,,由区环保局、区公安分局等多部门联结成都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在路面设点对过往车辆停止路检,对排放超标的车辆,交警现场对其停止处罚。
  现场告知并处罚
  “停放至检测点,配合停止排气污染物测试。”在重污染车辆管理点,检测车辆尾气排放的不透光烟度计已经摆在现场。交警拦下了一辆蓝色的微型一般货车,疏导车辆开到检测点位,交警首先反省了驾驶员的相干证件,发现没有成绩后,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把设施插到排气管里,对车辆排放的尾气停止了测试,几十秒的工夫,数值便显示到仪器上。“规定的限值是2.5,你看显示的已经是10.95,远超了限值。”工作人员告知货车驾驶员测试后果不合格,向其开具了《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测试后果告知单》,并要求驾驶员尽快到培修机构停止培修。依据检测后果,交警向驾驶员当面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干规定,现对你停止处罚。”交警在现场开具罚单,对其处罚200元。
  添加执法频次
  做好大气污染防治
  当天上午,共有15辆车通过现场检测仪器的测试,大局部车辆的检测后果都合格,其中有三辆车检测不合格,交警在现场都对车辆停止了处罚。“对于不合格车辆,在测试后果的告知单上都清楚写明相干要求。”区环保局工作人员通知记者,对于排放超过了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的车辆,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自行抉择有资质的培修机构停止培修,并在培修实现后到检验机构停止复检,以缩小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若逾期不停止培修、复检或复检不合格仍上路行驶,将由交警部门依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路线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停止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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