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全省首创 诉非协同“大超市”一站式解纷

发布时间:2017-11-24 11: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全省首创 诉非协同“大超市”一站式解纷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坐拥全国第四大航空枢纽,双流物流业、制造业、工商业的繁荣程度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均居于前列,劳动从业人口数量长期保持基数大、增长快的趋势,各类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
  坐拥全国第四大航空枢纽,双流物流业、制造业、工商业的繁荣程度在我国中西部地区均居于前列,劳动从业人口数量长期保持基数大、增长快的趋势,各类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2013年,区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524件,到2016年这一数字上升为19472件,增长率超过85%。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员额制改革后法官人数的锐减,人少案多矛盾进一步凸显,改革创新势在必行。
  充分吸取“枫桥经验”和“眉山经验”,区法院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创新性地将“超市”这一概念引入其中,力求搭建一个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产品”集中展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综合平台——诉非协同“大超市”。
  1
  设立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诉非协同“大超市”充分整合了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及送达机构、鉴定机构、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大学生志愿者等各类社会法律资源,有相关需求的当事人来到这里,可以“按需”选择服务。
  通过前端引导分流,当事人可根据自身诉求,自由选择是由律师、法律服务志愿者提供咨询服务,抑或是由公证员、人民调解员进行公证、调解并出具公证书或调解协议,再由法院及时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
  “‘大超市’里每天都会有大学生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问询咨询、引导分流等服务,帮助当事人迅速找到对口法律服务‘产品’,一些简单的法律咨询问题在我们这个环节就可以得到答案。”入驻“大超市”的法律志愿者小王介绍。
  针对非诉方式没有解决的矛盾纠纷,“大超市”则会引导当事人进入诉前解决纠纷程序,由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专职调解员进行30日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原告撤诉或出具调解书。诉前程序解决不了的涉诉矛盾纠纷,则由法院立案窗口登记立案并进入诉讼审判程序,在诉讼审判程序中仍可发挥多方联调联动工作机制,进行调解等工作。
  自今年3月以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志愿者协会相继入驻诉非协同“大超市”。公证员共参与调解纠纷260余件,调解成功68件,提供咨询800余件;律师共接待案件咨询362件,指导当事人诉讼700余件,参与化解信访申诉案件30余件;大学生志愿者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问询咨询、引导分流等服务2000余人次。入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已为1400余名当事人及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纠纷化解服务;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专职调解员协同参与诉前调解案件1110件,调解成功率91%。
  “纠纷化解是法院的主要工作,但却不仅仅是法院一家的工作。这样一个类似超市的环境,向当事人介绍了除诉讼之外更多的纠纷解决方式,给予他们更多的选择。”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周华斌表示。
  2
  快速解纷 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区法院诉非协同“大超市”成立后,多起纠纷都通过非诉方式得到了快速化解。我区居民黄某向何某等人索要装修欠款80万元未果,于是来到法院寻求帮助。在诉非协同“大超市”的诉讼与公证协同窗口,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派驻法院的公证员范斌接待了他。
  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范斌发现何某等人有意愿偿还所欠款项,但需要黄某给予相应的宽限期,于是范斌便向双方建议通过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并向双方详细介绍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的作用,即还款协议经过公证后,如果被告方届时不履行还款义务,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凭执行证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既节约了诉讼时间和成本,又能达到快速实现债权的目的。经了解后,黄某和何某都表示愿意接受这样的解决方式。
  通过公证处参与调解,5天后,这起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由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如果没有这个‘大超市’,按照以前的老办法,可能需要30天甚至更长的时间才能处理完。现在‘大超市’通过公证方式办理,我不用多花钱打官司也能解决纠纷,很支持法院这样的便民举措。”黄某说。
  对于诉非协同“大超市”起到的作用,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叶若兰有着切身体会。“‘大超市’提供多种多样的选择,当事人可以不用将眼光只盯着法院一家,这样会有效缓解法院的受案压力。”叶若兰告诉记者,作为“大超市”中参与度最高的公证处,除了全程参与调解外,其在调解中形成的书面意见还会跟随案件流转到审判阶段,这样不仅会为案件承办法官节约时间和精力,还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和时间,也提升了法官的工作效率。
  进驻法院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范斌也深有感触:“我们不仅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在调解中也大有可为。在法院的送达、执行、保全等环节均可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利用网络信息手段,结合多样送达方式,为法院分担案件各个阶段的压力。比如在执行工作中可协助法院搜集线索、清点、查封,对于可能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财物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在保全事务中对需要提供担保的财产可协助审查,必要时可为保全申请人办理财产保全公证。可以说,有了公证处的全程参与,当事人在处理纠纷过程中有了更多的选择。”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4年,区法院就与区司法局及辖区内多家医院联合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三方联动”合力化解医疗纠纷,这其实就是构建诉非协同“大超市”的灵感来源,如今,医调委也成为了“大超市”内的一个“单品”。诉非协同“大超市”成立后将其融入其中,使之持续发挥出类型化纠纷联动化解的作用。
  3
  全省首创 “大超市”获各方好评
  作为全省首创,区法院诉非协同“大超市”在成立之初就受到了全省法律专家及学者的广泛关注。今年5月10日举行的诉非协同“大超市”启动仪式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座谈会上,来自全省多家高校的法学教授、专家各抒己见,对“大超市”的未来给予充分期待。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万毅认为,双流区法院的改革代表了法院的三个转型:一是法院自身类型化改革的趋势。不同层级法院为社会提供不同的司法服务,而基层法院就应当满足和服务基层民众所需,为群众提供大众化的司法服务;二是基层法院日益由一个专业化的工作机构转型成为一个工作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得以整合多种社会化纠纷解决资源,为群众提供多样化司法服务;三是诉前调解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使得法院的司法功能置后,法院转型成为一个“超脱”的司法确认者、纠纷的最终解决者,更有利于树立新时期法院中立、公正、权威的形象。
  西南财经大学地方立法研究所所长、法学院副教授喻敏认为,诉非协同中心命名为“大超市”很形象,判决解决纠纷和调解解决纠纷各有长处,当事人可以根据需求选择,体现了自主的特点;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体现了我们国家社会治理的特色,作为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工作举措,双流区法院的尝试值得肯定。
  “‘大超市’概念将各种非诉讼和诉讼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产品’整合在一个平台上,非常实用。”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侯斌表示,“产品”多了,“导购员”就非常重要,作为辖区内的高校,西南民族大学在法律志愿者方面愿意与法院开展全方位合作。
  对于诉非协同“大超市”下一步工作,“大超市”工作人员及区法院法官们充满信心。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内外并举、善借外力”诉源治理工作思路,区法院将充分利用诉非协同“大超市”平台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同时还将整合更多优质法律资源,例如家事、金融、劳资、房地产等其他纠纷多发领域的协同部门和机构,在“大超市”里逐步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专业化的“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

全省首创 诉非协同“大超市”一站式解纷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