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这事儿火了!欠费近9万!赶紧看看自己家里的这个东西……(3)

发布时间:2017-12-19 18:5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这事儿火了!欠费近9万!赶紧看看自己家里的这个东西……(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水表的电子部分没电了,所以没有断水。易先生表示,李女士的房子只在2007年时有一次购水记录,开发商交房时统一购买,10立方米。他介绍,2012年,水...

“水表的电子部分没电了,所以没有断水。”易先生表示,李女士的房子只在2007年时有一次购水记录,“开发商交房时统一购买,10立方米。”他介绍,2012年,水厂人员曾巡查至蜀郡小区,不过并未记录下异常。

这事儿火了!欠费近9万!赶紧看看自己家里的这个东西……

那么,智能水表出现的问题,巡查为何没有发现呢?易先生推测,10立方米的水当时可能并未用完,“应该和李女士家房屋的空置情况有关。”

易先生提出,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城市供水设施维护责任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由用户或者产权人负责维护。在他看来,漏水出现在水表之后,应当由用户承担费用。

“我们也曾经提出,如果用户有不同意见,可以走诉讼途径。”易先生说。

那么问题来了

谁该承担责任呢

成都市双流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会员蜀航律师事务所覃小玲律师认为:

一、按照智能水表显示的用量,远远超出普通家庭日常使用量,明显不符合实际。

二、水厂为李女士安装的是储值型智能水表,李女士账号内余额使用完毕后,该水表应自动断水。李女士账户内余额使用完毕后,智能水表还在继续供水,应当属于水厂提供的智能水表自身有缺陷,李女士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超额部份的水费。

三、即使应由李女士承担超额部份水费,从水表安装到现在已时隔8年,诉讼时效已过。

目前,李女士表示将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此事。

各位双粉儿觉得,谁应该承担最大的责任,来评论区留言吧!

【来源 成都商报、成都市双流区法律服务志愿者协会 编辑 罗斯 审核 孙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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