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新闻:我区开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

发布时间:2018-01-05 12:1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我区开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日,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开出了764970.80元的水资源税税票。这是我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标志着我区水资源税开征。 “之前缴费要到水务部门盖章再到银行划款,程序繁琐。现在只需到税务...
  2日,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开出了764970.80元的水资源税税票。这是我区首张水资源税税票,标志着我区水资源税开征。
  “之前缴费要到水务部门盖章再到银行划款,程序繁琐。现在只需到税务部门申报水资源税,立等可取,高效便民。”当天,在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岷江自来水厂纳税人对此点赞。
  该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水资源税的纳税人为直接从江、河、湖泊(含水库)和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对一般取用水按照实际取用水量征税。“水资源税的税额标准按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进行平转,最低平均税额为:地表水每立方米0.1-1.6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2-4元。”
  据悉,水资源“费改税”将遵循有序衔接、税费平移、注重调控三项基本原则,以期通过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和相关减免税政策,既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又保障社会基本的、正常的、合理的用水需要,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
  谈及为何要开征水资源税,该负责人说,“水资源‘费改税’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水资源安全的战略需要,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途径,对于促进生态建设、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自2017年12月1日起四川省纳入水资源税试点改革后,双流地税高度重视、立即行动,他们联合区水务局多次深入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单位开展走访、调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水资源税政策学习、系统操作、纳税申报等业务培训,强化服务职能,为我区水资源税开征夯实了基础。
  据了解,为提升办税效率,地税部门还将开发网上申报系统,让数据多“跑腿”,让纳税人少跑路,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积累经验,为全面开征水资源税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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