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既然已经离婚,分户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儿,为何张国华却要求周明清拿钱给他呢?于是,记者调查了张国华与周明清当年离婚的民事调解书。结果发现在民事调解书的第二栏协议上写有: “原告周明清于2013年11月11日前一次性给付被告张国华经济帮助10000元”的字样。
原来,当初离婚协议的10000元钱,周明清并未交予张国华,所以张国华才拒绝将户口本交予周明清进行分户。在经过岷山村村委会的协调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周明清支付张国华10000元的经济帮助费用,而张国华最终也同意了周明清的分户要求。
【来源:双流电视台全媒体记者 杜宇 编辑 马榕骏 审核 孙健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