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321模式 支持促进民企做大做强做优

发布时间:2017-10-24 12:43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321模式 支持促进民企做大做强做优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关注“眉山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探索构建321工作模式 支持促进民企做大做强做优 杨云胜 眉山网记者 王允浩 眉山是全省首个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市。《眉山市...

关注“眉山市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探索构建321工作模式 支持促进民企做大做强做优


杨云胜 眉山网记者 王允浩

眉山是全省首个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市。《眉山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通知》是眉山市落实省政府《实施方案》(川办发〔2016〕9号)的对接专项改革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4月28日正式印发实施。


眉山市民经办主任、市工商局局长贺建文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通知》9项“具体改革事项”,属于“已完成”9项、占100%,推进落实的进度超过预期,特别是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试点先行,探索构建321工作模式,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成效明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眉山经验”。


“健全科学领导、评价鼓励、专家服务‘3’个机制,不断强化组织保障、经费保障、专业保障。”市民经办副主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卓红梅介绍。


健全科学领导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建立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市民经办),牵头负责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组建市级现代企业制度评审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市农工委、发改委、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金融办等部门分管领导或专业骨干组成,负责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评审验收。各区县民经办落实专人专项负责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


健全评价鼓励机制,强化经费保障。出台《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办法》,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鼓励资金。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享有与国有大中型企业同等的扶优政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应急周转资金。制定《眉山市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评价标准》,从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等方面进行评价,为省上制定评价标准提供了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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