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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审议通过本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人力资源部 发表时间:2018-02-05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精神,进一步激发企业内部活力,近日,集团审议通过了《集团本部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原有薪酬制度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暂行办法》以体现业绩贡献和效率优先为导向,通过改进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分类细化考核指标体系等方式,在集团本部初步构建起合理有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为强化人才引育和推动集团持续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一是强化薪酬市场竞争力,在充分调查同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确定集团总体薪酬水平;建立协议工资制,为集团未来高层次人才引进开辟了绿色通道。二是构建职业发展多通道,建立管理序列、技术序列岗位工资制,突破薪酬天花板,让专业人员专精所长。三是增强薪酬绩效关联度,增加绩效薪酬占比,建立富有弹性的薪酬分配机制。四是细化薪酬管理精细度,进一步明确定薪、调薪、薪酬核发具体规定,不断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
审议通过的《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开始实施,子公司可参照制定符合各公司业务和管理实际的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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