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施事前容错申报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18-06-14 08:5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施事前容错申报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关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落实。...

摘要: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关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落地落实。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施事前容错申报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施事前容错申报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刊发该文章截图

2017年12月,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容错纠错4项基本原则、5个前置条件、13条适用情形、5个认定程序等内容,积极推进容错纠错机制在天府新区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已对2个单位、3人进行容错纠错,制度效应初显。

探索事前容错清单申报

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督促指导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改革创新容错、破解难题容错和先行先试容错“三张清单”,清单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截至目前,各部门、街道及国有公司共梳理容错清单244项,其中改革创新类清单72项,破解难题类清单118项,先行先试类清单54项。

严格事中容错认定程序

天府新区成都纪工委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五个步骤”——提出申请、审核受理、调查核实、认定反馈、跟踪回访进行容错认定,其中认定主体为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容错还引入公开听证或第三方评估综合考量,在一定范围内主动公开容错纠错对象、事件、原因及结果等,增加容错透明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跟踪事后容错结果问效

天府新区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对经认定予以容错的单位或个人,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为期一年的跟踪管理问效,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关心关爱工作生活和思想状态,鼓励干部放下包袱、干事创业,以跟踪问效检验实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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