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案例解读监察法】依法讯问涉嫌犯罪的被调查人(2)

发布时间:2018-11-12 17:0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案例解读监察法】依法讯问涉嫌犯罪的被调查人(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讯问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调查措施,对于突破案件往往起到关键作用。对G某的讯问就是生动的例证。刚开始讯问时,组织上并没有掌握他的所有...

讯问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重要调查措施,对于突破案件往往起到关键作用。对G某的讯问就是生动的例证。刚开始讯问时,组织上并没有掌握他的所有问题。通过柔性的执纪执法和人文关怀,借助针对性强的讯问技巧,直面被调查人,在生活上予以关心照顾,心理上予以关怀疏导,争取对象配合,迅速突破案件。使用讯问措施有严格的约束。讯问前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将拟定的讯问提纲、讯问计划等材料及手续逐级报批。讯问应当在专门的场所开展,讯问权只能由监察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使,不能委托给其他机关、个人行使,讯问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且必须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讯问笔录应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录音录像内容与讯问笔录内容还必须保持意思一致。讯问活动要符合监察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关于具体程序、要求等的规定,充分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利,确保和证明讯问过程文明合法,这也是对监察干部的一种监督和保护。

——摘自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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