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四川通报4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责案例(2)

发布时间:2018-11-27 12:4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四川通报4起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责案例(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四垭村养猪场造成水污染问题。2018年11月5日至8日,群众5次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石梯镇四垭村养猪场产生的污水...

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四垭村养猪场造成水污染问题。2018年11月5日至8日,群众5次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石梯镇四垭村养猪场产生的污水污染环境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养猪场排污设施不合格,存在污水渗漏问题。经达州市达川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达川区畜牧食品局副局长黎中华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达川区石梯镇副镇长谭祖喜、达川区石梯镇畜牧兽医站站长李海诫勉谈话,分别对达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洲、达川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管村中队中队长黄韬进行通报。

4.安岳县岳阳镇曙光村普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2018年11月7日,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电话举报安岳县普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长期产生刺鼻味道和扬尘等问题。经查,群众举报问题属实,该公司存在砂土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等问题。经安岳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副局长陈元帅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安岳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环境和资源利用股股长秦剑政务记过处分并免去股长职务,给予安岳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环境监测站站长张剑锋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安岳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杨杰政务记过处分。(四川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张祎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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