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充当“保护伞” 收受20万好处费 成都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追责(2)

发布时间:2019-10-12 05:19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充当“保护伞” 收受20万好处费 成都一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被追责(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2016年6月,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家园原党委委员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承揽了平场和挖方工程。2018年1月,吴某为感谢陈某...

2016年6月,成都市温江区芙蓉家园原党委委员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以吴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承揽了平场和挖方工程。2018年1月,吴某为感谢陈某某的帮助,送给陈某某人民币20万元。2018年4月,为推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陈某某与吴某商量,由吴某安排人员对多次反映其不法行为的居民实施恐吓。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陈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温江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2018年6月,经温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6月,温江区纪委给予陈某某开除党籍处分,永宁镇党委免去陈某某芙蓉家园党委委员、城武社区党总支书记、委员职务。

“黑恶势力无视法纪、为非作歹,为群众所深恶痛绝。令人愤怒的是,少数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上下勾结,为其充当‘保护伞’,使他们更加有恃无恐,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危害。”成都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法学博士郭祎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冲破各种“关系网”,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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