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3)

发布时间:2019-11-02 08:1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⑦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是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目的之一。以第十三条为例,草案规定,给予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

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是制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要目的之一。以第十三条为例,草案规定,给予有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一般应当与党纪处分相匹配。

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实现纪法贯通、推进法法衔接,统筹用好党纪国法“两把尺子”,体现了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有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修改了党章,制定修订了一系列重要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党章是我们开展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建设总的依据和遵循。党的十九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新成就写进党章,进一步充实党的纪律和纪律检查相关内容。党章还明确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同时写入了六大纪律、“四种形态”等内容。

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既需要推进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也需要不断健全国家法律制度体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共修改21处,其中11处涉及国家监察工作。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六节后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就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名称、人员组成、任期任届、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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