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新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①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4)

发布时间:2019-11-04 04:2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①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改革启动后,各地区党委主动扛起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自觉站到一线,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带领各方将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推进党...

改革启动后,各地区党委主动扛起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自觉站到一线,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带领各方将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党委书记定期主持分析反腐败形势,对日常监督、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随时听取重要事项汇报,确保党对纪检监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领导和监督。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丰富,考验愈发严峻,对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出更高要求。

2019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使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半年后,经党中央审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主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

翻开《工作规则》,第一条第一句就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6年来,改革整合优化了反腐败工作资源力量,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体现出来,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完备。

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发展永不停滞,改革永无止境。

今年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在工作总体要求中,提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须臾不能忘记改革初心,必须自觉担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推进改革。

——加强请示报告,确保改革正确政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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