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王永征大讲廉洁,时常强调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晚上,经常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与商人、老板喝酒打牌,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为“圈子”内人员谋取私利。
明处,王永征营造好丈夫、好父亲、好儿子形象;暗地,夫妻分居,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并受此要挟,为他人谋取巨额利益。
在帮助泰安某公司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王永征以低价购买该小区别墅。为了掩盖错误,他将别墅登记在别人名下,通过安排他人装修别墅并出租赚钱等一系列花样,空手套白狼。
犯了罪还自以为高明,“对于低价购房受贿问题,我还停留在20多年前的认识水平,认为只要不低于建筑成本价就不算是受贿犯罪。”王永征自己辩解到。
不仅不学法,反而自作聪明,自己给法律定框框、下定义、乱解读,以至于破纪破法甚至犯罪后还不以为然,选择性地认为不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和自己没经手收的钱就定不上受贿行为,“自以为做法很高明,觉得真出了事也找不到自己头上,充其量算是违纪”。
这也是王永征受贿的一个典型手段,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收受房产后登记在他人名下,据初步统计,其受贿数额累计达955万元,占受贿总额60.1%。
心中无敬畏,行动无约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力度空前,面对高压态势,王永征仍胆大妄为,不收敛、不收手,愈加贪婪。经查,十八大以后王永征受贿数额达1180余万元,占受贿总额73.1%,其中单笔最大额377.3万元。甚至十九大后,仍毫无顾忌,收受价值200万元住房一套,以明显低于市场价170余万元购买泰安某高档小区自用住房一套。
2016年3月和11月,组织两次就有关涉嫌违纪问题对其进行函询。面对函询,王永征毫不珍惜,没有如实说明问题,企图蒙混过关。2018年6月至9月,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初核时,王永征又伪造证据、与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财物,对抗组织审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1月15日上午,刚刚参加完书画博览会准备离开会场的王永征,被山东省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带上了车。
2020年2月27日,时任江苏省响水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的沈爱东,邀请开联席会议的县公检法系统17人到单位食堂包间内聚餐,席间饮酒,等餐期间打牌,这些人随后都因此被处理,沈爱东...
近日发布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公报,传递清晰信号: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 党的十八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