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明勇:当时王中俊向熊飞提出,希望他利用自己的人脉打通评标专家,投标公司愿意出中标金额的1%用于感谢评标专家。熊飞当时有些害怕,没有马上答应。
后来,王中俊又多次找到熊飞进行游说。熊飞碍于“王爸爸”的面子,便回复王中俊说“到时候看情况”。
【采访】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张明勇:熊飞的一句“看情况”让王中俊心里有了底,他加强了对某设备公司的资料把关,并提出三条具体修改意见,让该公司的标书看起来更加符合该项目的需要。
2015年10月13日,该项目进行了第二次开标。经过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平台评标专家库抽取,张某等人成为此次工程的评标专家。在他驾车赶往青白江评标的路上,熊飞打来电话,双方约定,由张某出面“谈拢”其他专家,事成后由严某公司支付中标金额的1%作为感谢费。
随后,通过张某运作,该公司如愿中标,中标价2550余万元。评标结果公示后,严某便如约支付了这笔专家感谢费,由熊飞以现金形式转交给张某。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后,严某又分2次共计支付60万元好处费,其中王中俊分得29万元,曾某分得19万元,熊飞分得12万元。
【采访】成都市青白江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 陈柳滔:就在王中俊等人满心欢喜地等待下一笔好处费到账时,严某公司却因为技术指标造假而被取消中标。项目通过再次招标另一家公司后,才正常运行。
但王中俊等人不愿意放弃到手的“肥肉”,认为公司技术造假与自己无关,要求严某继续履行承诺。严某只好又向王中俊等人转款40万元。这次,王中俊分得10万元,曾某分得15万元,支付另一中间人劳务费等5万元后,剩余10万元由曾某保管,陆续用于王中俊及曾某日常接待等花费。至此,王中俊、熊飞、曾某分别在此次招(投)标中非法获利39万元、12万元和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