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房贷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 提高至三成

发布时间:2016-10-13 22:0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房贷新政:首套房首付比例 提高至三成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适用范围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

实用范围

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商业性集体住房贷款。

记者昨日晚间得悉,四川省相干机构出台购房贷新政,多家银行收到《四川省商业性集体住房贷款最低付款比例调整计划》,成都市对购买套房施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文件规定,购买首套一般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已购买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而对于领有2套房以上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房贷。

此次成都的调控新政中,降职了房贷首付比例。新政实用范围包括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商业性集体住房贷款。

此次新政履行了差别化的政策。对于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30%,而该政策异样实用于领有1套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央求商业房贷购买一般商品住房,这一政策对刚需家庭的购房贷款影响较小。而对于已购买1套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央求商业房贷购买一般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也就是说,此次新政对于二套房房贷央求,还留有肯定余地,即假设已有一套住房,但没有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时可能享用首套房贷款政策。政策仅对领有2套房以上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才暂停发放商业房贷。据悉该计划将从10月9日起执行,以交纳首付款并提供有效凭证的日期为准。



阿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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