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警方通报隆丰中学校园暴力事件:3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发布时间:2017-04-06 04:2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警方通报隆丰中学校园暴力事件:3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由成都新闻网采编:4月5日凌晨,成都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隆丰中学校园暴力事件。通报称,4月3日晚,前期网传视频中殴打彭州市...

4月5日凌晨,成都彭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报隆丰中学校园暴力事件。通报称,4月3日晚,前期网传视频中殴打彭州市隆丰中学两名学生的四名外校未成年学生被我局挡获,并在其法定代理人及监护人的陪同下接受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是我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第43条的规定,对殴打他人,且年满14周岁的李某、刘某、赵某三人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2条“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的规定,对未满14岁的张某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二是经过我局、学校以及社区的教育,当事双方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打人者向被打学生赔礼道歉,并支付全部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及相关费用。目前,当事双方已达成谅解。

我市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校园周边安全环境治理,下一步将全面加强全市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强化在校学生保护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呼吁全社会携起手来,发现类似情况立刻报警或制止,共同为学子们营造安全良好的学习环境。

 警方通报隆丰中学校园暴力事件:3人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黄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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