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重点查处炒卖房号捆绑收费等行为(2)

发布时间:2017-11-09 20:2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重点查处炒卖房号捆绑收费等行为(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同时,严格督促市场主体遵纪守法。区(市)县房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维护商品房市场稳定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其自我约束、诚...

同时,严格督促市场主体遵纪守法。区(市)县房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在维护商品房市场稳定中的主体责任,推动其自我约束、诚信经营,督促其认真贯彻落实商品房市场监管的法规政策和市场调控要求,不得虚构商品房供应、成交、价格等信息,不得虚构相关证明材料或为他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商品房价格检查

九种现象成重点

据了解,成都市此次开展的联合监督检查,将重点查处九种现象: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其他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行为。

建立巡查记录

违法违规行为将公开曝光

高度重视,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各区(市)县房管部门、区(市)县发改(经发)局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结合《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都市公安局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监督检查的通知》(成房发〔2017〕69号)要求,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销售和推介行为的巡查记录,健全巡查日志,每周一 12:00前向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发改委报送检查周报,12月10日17:00前报送专项检查报告(含典型案例)。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市发改委将适时开展督查和直接抽查工作。

成都:重点查处炒卖房号捆绑收费等行为(2)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