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7日
成都市教育局发布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提出“六要八不准”要求,明确重点纠正的8种违规行为,包括委托或变相委托社会机构或个人招录学生,同意或默许社会机构或个人组织生源。对出现违规办学行为的民办学校,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2017年4月25日
成都市教育局出台年检通知,若民办学校存在“举办、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各类竞赛、考级或活动,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或学习等级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等问题的”,区(市)县教育局应下达书面通知,责令整改。
2017年5月16日
成都市教育局就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再发《通知》,明确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和中小学校、教育文化类培训机构等,均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未经政府部门认可的学科培训、竞赛或考级活动。
2017年5月31日
成都市教育局、工商局、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民办教育培训市场专项治理行动,同时征集15名志愿者作为市民观察员,整改民办教育培训市场突出问题。
2017年5月31日
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工商局、公安局印发《通知》,明确各单位要建立监管对象信息库,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机制,完善民办学校信息披露、违规失信惩戒、督导评估和政务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市民和媒体的监督。
2017年6月2日
成都市教育局联合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公告,明确要求,不得组织学前、义务教育段学生参加区域性、跨区域性统考、联考、排位,不得举办、承办、协办以及组织、诱导学生参加包括“奥数”“华赛”等在内的所有非政府部门举办或认可的学科竞赛、考级活动,不得为上述竞赛或活动提供场地设施、宣传渠道、考前培训、考务服务等,不得“以考(赛)促(代)销”任何资料和商品。
2017年7月-9月
严禁中小学乱收费、乱办班、乱发教辅材料 我省重拳治理教育“三乱”现象 近期,省教育厅把治理中小学有偿补课、乱收费、违规征订教辅材料等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