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从成都蓉和家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都第三分公司(以下简称蓉和家园)以“押一付一”的方式租下一间房子,不料半个月后却被要求通过某分期产品支付房租,担心自己被贷款,两人拒绝。11月16日,两人被要求搬离,同时被搬离的还有其他三名不愿意接受“应花分期”的房客。
成都商报记者调查两个房产中介发现,对于押一付一的租客,两个中介公司均要求租客以“分期产品”贷款方式支付月租,不少租客在不知情下“被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征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贷款之后一旦逾期未缴纳房租,贷款不良记录将被记录在征信中。
一个月前,赵国琴和严明娟一起到了成都工作,急需租一间房子,在58同城搜索租房信息,租房信息“押一付一”的付款方式吸引了两人。赵国琴说,房源位于武城大街三洲娇子苑小区,由蓉和家园出租。看房后,10月14日,她们在该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通过支付宝支付了1个月押金和1个月15天的房租。差不多同一时间,同一套房的其他3名租客先后入住这套房子。
“室友都是刚出社会不久的,房子环境不错,大家相处挺愉快,打算长期住下去。”赵国琴说,11月14日,应该缴纳下个月房租时,蓉和家园房管员来了,要求所有租客必须办理“应花分期”产品,且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提供给他操作。被拒绝后,房管员表示,如果不办理分期产品,将会视为违约,搬离房子,且不退押金和剩余15天房租。“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只说分期产品是一个交房租平台,从来没有说这是一个贷款软件。”赵国琴说,事后她了解到,“应花分期”是一个贷款软件。11月16日下午,赵国琴和其他3户租户一起到蓉和家园协商,要求退押金退房租,公司答应退费用,但要求4户租户必须立即搬离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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