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四川首例!装完卖家装买家套走iphone8(2)

发布时间:2017-12-09 13:34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四川首例!装完卖家装买家套走iphone8(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承办检察官罗婷凡表示,由于此案还在侦办过程中,李强非法获取的iphone8数量目前还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他不止一次实施了这种诈骗。许多人可能不知...

承办检察官罗婷凡表示,由于此案还在侦办过程中,李强非法获取的iphone8数量目前还不能确定,但可以肯定他不止一次实施了这种诈骗。“许多人可能不知道,诈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就可以入罪,等于说通过这种方式获取一部iphone8就可以入罪。”

为何指控其诈骗罪而非盗窃罪?检察官表示,盗窃罪和诈骗罪最核心的区别在于,受害人是否是自愿处分自己的财务。“如果是盗窃罪的话,应该是快递公司不愿意把东西给李强,但李强却窃取了财物,而本案中,李强使快递公司陷入一个错误的认识,以为东西已经交给了受害人,故不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快递公司也有责任

 四川首例!装完卖家装买家套走iphone8

罗婷凡告诉记者,这件事情中快递公司也是有一定责任的。“首先没有核实收包裹的人的身份,只凭借一个手机号码就把包裹给了犯罪嫌疑人,另外李强冒充淘宝店主致电快递公司时,快递公司暴露了单号信息和收件人的信息。”她表示,从法律上说,快递公司可能要承担民事责任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但不涉及刑事责任。

龙泉驿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发现快递公司在保护被害人信息方面存在一定漏洞,为此,还向相关快递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其工作中存在泄漏买家信息的问题,同时对买家取货信息核实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了检察建议:对于快递公司来说,务必尽到审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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