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经成都市新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对以下设立、注销、变更登记的单位现予以公告,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黄杨敏
标签:成都市新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018年1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