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春节赴宴 这20种饭局须警惕(6)

发布时间:2018-02-26 19:36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春节赴宴 这20种饭局须警惕(6)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案例: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北京市昌平区昌东公园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孙永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在单位内部食堂无偿使用公共财物及劳务...

  案例: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北京市昌平区昌东公园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孙永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在单位内部食堂无偿使用公共财物及劳务宴请朋友。孙永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8、在私人会所的吃请

  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案例:2015年6月5日晚至6日凌晨,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黄伟堂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到某音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黄伟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9、违规的校友会、老乡会

  中央纪委法规室曾解读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正确理解该条需把握三点:一、该条规定的主体仅是“党员领导干部”。二、该条所称的“有关规定”是指2002年中央纪委、中组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领导干部不得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组织的通知》。即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行为构成违纪的前提是违反该规定。三、该条所称的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是指未经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因此,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在正常范围内的老乡、校友、战友聚会并不违反党的纪律。

  20、有损形象的吃请

  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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