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警方通报柯基犬摔死事件处理结果 当事双方均被行拘(2)

发布时间:2018-03-30 10:3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警方通报柯基犬摔死事件处理结果 当事双方均被行拘(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接到报案后,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立即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先后提取核查报案人提...

接到报案后,龙泉驿区公安分局立即根据前期调查掌握的证据情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更大范围内开展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先后提取核查报案人提交的证据材料、搜索固定相关网络电子证据,辗转多地核查相关信息,收集固定有关方面证据。经过长时间的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公安机关查明,何某某(女,35岁,成都市锦江区人)于1月11日通过微信向吴某某发送威胁、恐吓信息,威胁吴某某人身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吴某某(女,21岁,四川省南部县人)于1月10日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还查明,李某(男,26岁,四川省营山县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手机号码等隐私,刘某(女,28岁,成都市青羊区人)偷拍何某某就医个人档案信息等隐私并散布,丁某(女,27岁,重庆市万州区人)通过微博散布何某某身份证件信息及家庭情况等信息,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于3月27日依法对三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民警提示■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上一言一行也须恪守法律  

记者:该事件发生后,网上许多观点认为何某某导致柯基犬死亡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何某某拒不归还柯基犬的行为涉嫌侵占,公安机关是否进行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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