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成都: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5人坐家门口催收(2)

发布时间:2018-11-23 17:4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成都:业主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5人坐家门口催收(2)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白先生告诉记者,他不反对物业前来催收物业费,但希望物业能采用合法的方式催收,比如出具正式的催收函或者律师函。白先生认为,采用守在家门口的...

白先生告诉记者,他不反对物业前来催收物业费,但希望物业能采用合法的方式催收,比如出具正式的催收函或者律师函。白先生认为,采用守在家门口的催收方式是错误的。目前,业主们准备选出业主代表或成立业主委员会,继续与物业方面交涉。

物管工作人员:

家门口属于公共空间

20日下午,记者来到公园5号小区正门口时,见到了白先生提供的视频中的物业人员王先生。“昨天下午6点,是我和另外一名安全员及3名管家过去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的确一直守在白先生门口直至凌晨1点,但是一直没有吵闹,只敲了两三次门。他认为,白先生家门口属于小区的公共空间,他们有权坐在那里,用合法的方式催收。

“地产商给你的承诺,就去找地产商,人没找对。”王先生认为,开发商未兑现业主的承诺,业主不应该把气撒到物业公司头上,“收不齐物业费,未来我们可能都发不起工资”。随后另一名物业人员找到记者,表示不便继续接受采访。

律师:

双方行为都不合理、不妥当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认为,如果开发商未按约交付配套设施,业主可以起诉开发商,但不应将与开发商买卖关系的矛盾,转移到与物业公司的服务关系上。四川希航律师事务所汪东举律师认为,如果物业公司履行了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义务缴纳物业费。

“但物业公司这种上门催收的方式,不妥当、不合理。”陈小虎和汪东举均表示,物业公司催收的行为如果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也涉嫌扰民违法。



黄杨敏

标签: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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