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虎”无禁区。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打破所谓“刑不上大夫”的猜想,持续形成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
“拍蝇”零容忍。不断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
“猎狐”不止步。自2015年3月启动“天网”行动以来,已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追回外逃人员4833人,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向全世界释放出一追到底的坚定决心。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治标,更要治本。法规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
从修改党的根本大法党章,到发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两部准则;从两次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近年来,党中央积极回应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法规制度陆续出台,使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有规可循、有据可依。
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试出了人心向背,赢得了亿万群众的衷心拥护,厚植了党的执政根基。数据显示: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满意度,已从2012年的75%,逐年递增到去年的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