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新闻: 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

发布时间:2019-02-03 09:4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 关于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4)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加强提案立案协商。区政协实行提案三级审查制度,即初步分类审查、提案委主任审查、提案委立案审查。立案审查后,由提案委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商...

加强提案立案协商。区政协实行“提案三级审查”制度,即初步分类审查、提案委主任审查、提案委立案审查。立案审查后,由提案委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协商确定承办单位。深化提案办中协商。区政协将提案内容作为制定《2018年政协重点专题协商和民主监督计划》的重要依据,同时将《关于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建议》等7件提案确定为重点提案,作为办理协商重点。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区政协提案委及时对接承办单位,围绕提案办理重点难点,深入开展调研,召开办理协商会,积极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重视提案办结协商。区政协提案委在提案办理答复后向委员发放《提案办理征询意见表》,走访部分提案委员,征求意见建议,评价办理工作,对发现的新问题,及时与承办单位协商,对承办单位“正在落实或计划落实”的回复实行回头问效、长期追踪,确保提案办理内容务实、成果有效。

三、坚持“三个注重”,提升提案整体水平

注重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交办提案并责成承办部门落实责任、认真办理。区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就提案工作专门部署、组织提案专题协商会,使提案办理协商更具影响力。注重制度建设。坚持重点提案督办制度,主席会议成员围绕重点提案组织部分委员进行专题调研、走访协商,向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增强了办理的针对性。健全提案办理评价机制,将是否与委员进行充分沟通协商、是否切实解决有关问题、委员是否满意作为评价办理的主要依据,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注重社会参与。区政协积极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政协提案工作及办理情况,提高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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