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王川红署名文章:明晰“四种形态”的基本要求(3)

发布时间:2017-09-19 15:5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中国纪检监察报刊发王川红署名文章:明晰“四种形态”的基本要求(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定性量纪务必有据。第二到第四种形态,关键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标尺。要紧扣事实不失准星,在认定问题性质上,特别要注重全面分析,完备逻...

定性量纪务必有据。第二到第四种形态,关键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标尺。要紧扣事实不失“准星”,在认定问题性质上,特别要注重全面分析,完备逻辑链条,防止以偏概全、主观臆断;在量纪处理上,要严格执行党纪条规,根据错误性质和情节,按照量纪标准实施处分。

形态转化务必有度。凡涉及形态转化,必须坚持集体研究,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既看违纪事实发生的主观因素又看客观因素,既看违纪事实的性质又看危害程度,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必须严格把握各形态之间转化条件,明确工作流程和规范,强化请示汇报和过程监督,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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