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作品展】筑梦新时代 护航新征程(3)

发布时间:2018-03-20 20:0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作品展】筑梦新时代 护航新征程(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一国传统文化决定其制度选择,我国监察制度是历史与现实贯通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充分理解...

一国传统文化决定其制度选择,我国监察制度是历史与现实贯通的重大制度性安排,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要充分理解和认识监察委员会设立的背景,要增强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紧迫感、责任感,增强自律和他律意识,要发挥好监督“探头”作用,准确有效地适用法律,形成震慑合力。同时,要积极带头学习、遵守和维护修订后的宪法,打通监察工作通向基层的“最后一公里”。

作者:陈鹏(成都高新投资集团国贸公司纪检专员)
原文链接:《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二)》

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更全面的认识:首先,这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现实需要。推进国有监察体制改革,根本目的就在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巩固和发展已经形成的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具有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力,体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纪委和监察委职责互补,相互促进且不可替代。纪委要按照党中央要求,认真履行纪律监察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察委要按照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是高压反腐的机制化、常态化体现。

其次,这是推进反腐败斗争法治化的重大探索。宪法规定,监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在宪法中对配合、制约、监督等关系作出明确规定,将客观存在的工作关系制度化法律化,使监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并受到严格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通过监察法的实施,一方面可以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化,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另一方面也会推动反腐工作向制度化推进,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贯通起来,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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