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作品展】筑梦新时代 护航新征程(5)

发布时间:2018-03-20 20:05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作品展】筑梦新时代 护航新征程(5)由成都新闻网采编:宪法修改,确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在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根据新时代新形势下中国监察体...

宪法修改,确立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在刚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根据新时代新形势下中国监察体制机制的切实需求,正式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为最高监察机关的宪法地位,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部署,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道路的创制之举。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的基层纪检工作人员,我对此感触颇深。设立监察委员会,出台监察法草案,不仅扩大了监察范围,还整合了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集中领导,弥补了现阶段我国监察体制存在的明显问题,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比如,原来一些非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不能处分,政纪里面没有规定,是一个监督空白,但是现在讲检查范围扩大至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让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密更牢,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让反腐败斗争在法治轨道上沿着正确的方向越行越远。

 

国无纪,民无生。我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因为只有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才能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作者:邹佳希(成都高新投资集团盈创公司)
原文链接:《成都高新区纪检监察干部热议宪法修正案通过(四)》

作为基层的党员干部,我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学习了《宪法修正案》,特别是监察委员会的定义、设立、人员组成、职权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也是最高监察机关,在各地方设立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其中就包括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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