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3)

发布时间:2018-10-25 18:0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情况的报告(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虽然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法律有些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震形...

虽然防震减灾法贯彻实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法律有些规定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地震形势依然严峻,防震减灾任务艰巨

    (二)城市老旧房屋、农村民居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占比依然较大

    (三)地震观测环境和监测设施保护力度不够

    (四)一些重大基础设施、重大生命线工程地震风险突出

防震减灾法第三十九条对已经建成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提出了特殊的要求。检查中了解到,有的交通、电力、通讯、供气、供油等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建设时期比较早,设防水平低,有的横跨地震断层,未采取专门的抗断和柔性措施,基本没有地震预警服务和紧急关闭等措施。一旦发生强烈地震,还可能引发严重的次生灾害,后果不堪设想。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提升,需要尽快提高这些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能力,落实相关地震预警、紧急关闭等防范措施。

    (五)科技对地震事业发展支撑有待强化

    (六)防震减灾法的宣传普及不够深入

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政府及有关组织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的义务和责任。但检查中发现,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与高震灾风险的国情要求相比还不相适应。还缺乏更为切实、有效的宣传手段,利用新媒体等手段进行宣传的力度还不够,有些宣传还停留在营造氛围的层面上,宣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新闻媒体在主动宣传防震减灾法和防震减灾知识方面还不够。社会公众对防震减灾法律和知识的知晓率不高,预防为主和主动减灾的社会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比如,检查组在一些省的随机调查问卷显示,有的地区超过半数的答卷民众不能掌握基本的地震避险知识。

    四、对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建议

针对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提出以下建议:

    (一)深入开展普法和科普宣传,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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