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新闻: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十 以高素质队伍保障高质量发展(3)

发布时间:2021-01-22 02:27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十 以高素质队伍保障高质量发展(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实践新要求,结合近年来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实践新要求,结合近年来查办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日常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扎紧制度笼子,健全内控机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制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为机关工作人员架起“高压线”,建好“防火墙”;研究制定审查调查组办案纪律规范,出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十不准”》,强化对重点岗位、重要人员的有效监督;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全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督导和示范引领。

陕西、辽宁、吉林等地纪委监委也相继出台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织密自我监督网络,严防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事项,为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划定“红线”。

在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执纪执法权受监督、有约束。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宪法和监察法规定,2020年国家监委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制定指导意见推动地方监委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拓宽外部监督渠道,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的体制机制。

2020年11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召开向国家监委特约监察员通报工作会,就特约监察员关注的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扶贫领域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等方面工作做了通报。

“这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参会的国家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司长苏国霞说。

铁面无私清理门户,坚决防治“灯下黑”

2020年1月16日晚8点,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第五集 《打造铁军》开播,邱大明、吴文广、孟弘毅等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亮相荧屏,现身说法;

3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姜国文(曾任哈尔滨市纪委书记)被通报开除党籍和公职,姜国文被指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失责弃守、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的形象”;

4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云南省纪委监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赵开江严重违纪案件,赵开江被指“以监督检查之名带队到自己家乡搞‘衣锦还乡’”“专项检查‘走马观花、蜻蜓点水’”“要求私营企业主安排宴请”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调研员,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化内部监督,加强自身建设,真正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铁面无私清理门户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2020年前三季度,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接收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或反映2.1万件次、处置1.9万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6万人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00余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70余人。

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有序推进对受处分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回访教育,进一步激发干部敢于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同时,向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印发通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干部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做实关爱举措。

周永开、李夏、张小娟、加思来提·麻合苏提,前不久,党中央授予和追授7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中有4位纪检监察干部。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忠诚、干净、担当,生动展现了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全系统崇尚、学习、对标先进树立了光辉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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