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新闻:用制度根治“奇葩文件”

发布时间:2018-12-27 16:0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用制度根治“奇葩文件”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摘要:对于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针对行政规...

摘要:对于出现规范性文件违法、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依纪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这是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首次从国家层面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主体、范围、程序、职责、责任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措施。

近年来,有关“奇葩文件”的新闻屡见报端。比如,规定“入学要提供父母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婚再婚不能办酒席”“70岁以上老人才能过寿”;要求“节水日一律停水”“沿街店铺招牌统一大小颜色字体”,等等。这些“奇葩文件”,有的超越了制定机关本身的法定职权,有的随意增加了公民义务或限制了合法权利,有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奇葩文件”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引发舆论强烈质疑之后,有的被紧急叫停或迅速撤销,有的不了了之、没了下文。如此这般,官方文件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到损害,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也产生了负面影响。

“奇葩文件”的制造过程虽然情形各异,但背后有一些共性原因:对党中央精神把握不准,没有掌握改革的实质内涵;纪律意识薄弱,缺乏法治思维,对权力边界认识模糊;急于立规矩定制度,但缺少科学的制定程序,工作方式方法粗糙,单纯求新求异求快,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将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根治“奇葩文件”,加强调查研究是基础。不难看出,引发争议的,往往都是脱离实际、不接地气的“拍脑袋”文件,在文件、规定制定产生的过程中,没有经过细致调研和民意沟通,基础工作不深不实不细,缺乏对群众实际情况的科学研判分析,缺乏对实施条件、效果等的综合考量,因而出台后事与愿违、南辕北辙。古人云,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政策能否顺应民心,群众的感受和表达最直接。决策者应该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做好基础性的调研工作,让党和政府的文件真正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充分体现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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