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严防“灯下黑” 成都市开展2017年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

发布时间:2017-09-27 14:32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严防“灯下黑” 成都市开展2017年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由成都新闻网采编:8月31日,成都市纪委召开全市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纪委副书记王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摘要:8月31日,成都市纪委召开全市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纪委副书记王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严防“灯下黑” 成都市开展2017年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

为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切实提高内部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昨日,成都市纪委召开全市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纪委副书记王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年度工作部署,我市第二批系统内部巡察将对锦江区、龙泉驿区、彭州市、都江堰市纪委4个单位开展巡察。整个巡察工作从9月初开始,10月底结束。

巡什么?

按照《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办法》要求,巡察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巡察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情况——

一是巡察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

二是巡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情况。

三是巡察履行系统内部“两个责任”的情况。

四是巡察遵守廉洁自律等各项纪律的情况。

五是巡察其他需要巡察的内容。

怎么巡?

按照《成都市纪检监察系统巡察工作办法》要求,内部巡察工作主要采取召开专题工作汇报会、个别谈话、民意调查、受理举报、延伸巡察、调阅案卷、带案下巡等方式进行。其中,调阅案卷是最重要的巡察方式,重点查有无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查案抹案等问题。

针对如何扎实推进内部巡察工作,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系统内部巡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是巡视巡察工作的延伸和深化,也是我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纪律建设、严防“灯下黑”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是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开展内部巡察是加强我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地生根的有力措施。

严防“灯下黑” 成都市开展2017年第二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