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都江堰市专项管理“微糜烂”典型案例通报(八)

发布时间:2017-10-13 10:50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都江堰市专项管理“微糜烂”典型案例通报(八)由成都新闻网采编:现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摘要:现将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糜烂”成绩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仔细贯彻地方纪委、省纪委、成都市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定整治和查处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糜烂”成绩,推进了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现将近期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3起“微糜烂”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胥家镇南店社区一组组长李代明强占个人资金成绩。2013年—2016年时期,李代明在其弟李某某因病死亡后,所触及相干承包地占地租金应归该组个人一切,但其应用职务之便将该占地租金共计2769元占为己有。李代明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向峨乡龙竹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贾学刚虚报冒领占地弥补款成绩。2010年终,向峨乡龙竹社区实施地质灾害管理工程,龙竹社区在帮助乡布局办展开占地农户弥补普查中,时任社区党支部书记贾学刚采取虚列模式,冒领占地弥补款38772元,用于该社区河道清算和其余开销。贾学刚遭到党内警告处分。

银杏街道百花社区六组组长黎炳富强占个人公房成绩。2007年8月,黎炳富承包百花社区青城左岸安置房“三通一平”工程名目,,2012年12月,该社区因资金无余将个人一切的一套安置房抵押给黎炳富作为工程欠款。2014年7月,在该工程款结清后,黎炳富持续将该屋宇占为己有。黎炳富遭到党内重大警告处分,立案审查时期该安置房已退回百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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