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新闻:【观察】谁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

发布时间:2018-10-11 19:01   来源: 成都新闻网  Tag:
新闻导读:【观察】谁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由成都新闻网采编:此外,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通过为涉黑涉恶势力站台或疏通关系等方式,为其充当保护伞,并从中谋取利益。...

此外,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等利用自身职权或影响,通过为涉黑涉恶势力“站台”或“疏通关系”等方式,为其充当“保护伞”,并从中谋取利益。本次通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正处级干部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便是典型。

充当“保护伞”的形式有哪些?

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地通报曝光看,尽管形式或明或暗,但“保护伞”的“操作方式”万变不离其宗。

——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

此次公开曝光案例中,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原支队长刘来发多次收受张伟良涉黑犯罪团伙钱财,在侦办其涉黑犯罪线索过程中,多次意图以个案处理代替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结案,为其开脱罪行。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曾高则收受另一涉黑犯罪团伙头目张奋强亲属钱款,违规安排会见,承诺帮助其减轻处罚。

——与涉黑涉恶团伙骨干结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

【观察】谁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3)相关报道